2018.06.08

有關網路最近流傳「核災食品即將入台 政府沒讓你知道的4件事」,是真的嗎?

Q1:沒讓你知道的事情一:中、韓、港、澳等日本鄰近地區對核災食品進口採嚴謹態度

A1:我國對日本食品輻射安全管理亦以嚴謹態度處置,現行國際間多數國家未禁止日本單一縣之全部產品,目前全球僅中國大陸針對日本福島等10縣,以及我國針對福島等5縣所生產之食品採取全面禁止輸入措施,我國對日本食品之管理已屬國際間最嚴格之一。此外,各國皆有逐步縮小日本食品管制範圍之趨勢,其中韓國對於日本食品的邊境管控措施為特定地區之特定食品禁止輸入,其他食品則完全開放,並要求提供證明。

Q2:沒讓你知道的事情二:台灣標準比日本寬鬆,如何防止遭污染低階核污食品入民眾口中 

A2:我國的標準沒有比日本寬鬆。由於不同核種之半衰期、危害風險等不同,爰應個別進行風險評估,Codex之說明並未加總計算碘-131及銫134+137之核種數值。我國之食品輻射污染容許量標準,在國際間屬於較嚴格輻射標準。我國自101年4月起,隨日本政府加嚴調整其食品中輻射殘留標準,針對日本輸臺食品要求必需同時符合我國及日本之標準,並於105年1月18日修正加嚴我國之標準。日本所定容許量標準針對銫134+137在乳品及嬰兒食品為50貝克/公斤、其他食品為100貝克/公斤(飲料水為10貝克/公斤)。至於我國容許量標準,除針對銫134+137在乳品及嬰兒食品為50貝克/公斤、其他食品為100貝克/公斤(飲料及包裝水為10貝克/公斤)外,更進一步規定訂定碘131在乳品及嬰兒食品為55貝克/公斤、其他食品為100貝克/公斤。

Q3:沒讓你知道的事情三:食入遭放射性物質污染食品,對幼童及青少年影響最大

A3:受污染且超標的產品不得輸入我國。環境中本來就存在輻射背景值,食品或水中檢測出輻射無須恐慌,只要輻射在標準值以下,而且不是長期食用,並不會對身體健康造成威脅。目前所彙報資訊,顯示日本食品輻射安全情形未有惡化,故維持現行管控措施,未來如有污染擴大或其他食品安全危害增加情事,食藥署將依風險管制原則加強管理。且,日本食品皆由該國官方確認符合其基準值,如有發現超過食品輻射基準值的食品,則對該食品採取限制出貨(流通)措施,另日本於104年10月時曾函知我國表示,依環境省之專家會議報告,調查結果顯示甲狀腺癌由核電廠事故以外原因所引起的可能性極高,且依聯合國原子輻射效應科學委員會(UNSCEAR)及世界衛生組織(WHO)之見解,預期福島核電廠事故所追加被曝引起的健康影響,不會超過來自自然界之影響。

Q4:沒讓你知道的事情四:若開放,來自核災地區食品應清楚標示

A4:政府針對日本食品之管理,與其他輸入食品同樣嚴格執行「管源頭」、「管邊境」、「管市場」措施,確保食用安全:
  1. 在源頭管理方面:日本出口至我國之日本食品應符合日本國內 輻射標準,且所有日本輸入食品須檢附產地證明文件,其產地需載明至都、道、府、縣產地證明;另,日本輸入特定地區之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始得申請食品輸入查驗。
     
  2. 在邊境查驗方面:日本食品輸入我國時,食藥署將持續於邊境針對證明文件內容是否符合我國規定、是否為允許輸入之特定品項等管制措施,並且依食品及相關產品查驗辦法規定進行輸入查驗。倘查獲不合格產品,即進行退運或銷燬,並檢討不合格產品情況,適時調整特定品項之管控措施。
     
  3. 在市售管理方面:各縣市衛生局將持續稽查輔導相關業者,確保日本食品均清楚標示原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