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資料來源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聽說美國又發布最新日本進口食品管制措施,是真的嗎?

有關網路最近流傳「美國FDA發佈第99-33號進口警示管制日本食品」,實際上,美國FDA是將原有的管制措施,於104年8月5日修訂並解除2項產品的進口管制,解除管制的2項產品包括福島縣的一種魚類(Sea Raven)及岩手縣的黃豆等,而並非加強管制的新措施。 經查「第99-33號進口警示」,是美國FDA在100年針對日本發生311福島核災事件時,所發布的進口食品警示。期間隨管制品項內容,經過多次的修訂,而最近新公布修訂的「第99-33號進口警示」,是新放寬日本2項產品進口,而並非加強管制日本進口食品,所以請民眾不要再聽信未經查證的網路謠言,並拒絕轉發此類訊息。「第99-33號進口警示」原文網址請見:http://www.accessdata.fda.gov/cms_ia/importalert_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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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規定只撐了半天?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重申,市售包裝米粉產品品名,仍應依102年11月29日公告「市售包裝米粉 絲產品標示規定」辦理,惟業者如欲在品名之外,加標「○○米粉」字樣,以表彰其產地或製程之商品名稱,具有當地長期使用之歷史淵源,例如:新竹米粉、埔里米粉、芬園米粉、西螺米粉等,得作為冠名,其食品品名仍應符合「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於外包裝正面明顯標示,其字體大小應大於冠名。 「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於103年7月1日施行後,已列為衛生機關重點稽查項目,統計103年7月1日至104年9月30日期間,各縣市稽查米粉類食品成果說明如下:(1) 查核市售包裝產品標示:查核共1769件,標示不合格2件,合格率99.89%(2) 為落實源頭管理,另於103及104年啟動相關專案稽查,查核結果:104年度稽查米、冬粉製造業者48家,標示不符2家,合格率95.83%。相關業者可參閱食藥署網站(http://www.fda.gov.tw)公布之「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問答集」,並遵守「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充分提供消費者正確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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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頂新案中,輿論對本署鑑定人證詞有偏頗的部分,是真的嗎?

有關網路11月30日即時報導刊載「頂新案隔空交火 彰檢控:4名鑑定人有3名為頂新推薦」,其中輿論指出本署鑑定人證詞有偏頗部分,「酸價在衛生上並不具特別意義,只能做為油脂品質或新鮮度認定的指標」,本署澄清說明如下:本署鑑定人於庭上陳述,食安法已規定食品原料應能溯源,且食品是否符合規定,並非僅從最終成品之檢驗是否符合規定來判斷,仍應從原料來源、製程到成品,全程管控符合規定始可。因此,只要是來路不明的原料都是食安法所規範禁止的,不能進入食品加工程序。此外,對於酸價的說法,首先要先確認油脂原料來源符合食安法之規範,如原料已不合法,就算酸價再低,依法都不可供作食用油脂。 上開報導,未就食品應從原料來源合法性,始有後續加工精煉程序,僅片面就酸價及油脂精煉後支成品符合規定進行評論,忽略食品原料源頭合法之重要性,實有偏頗,特此說明,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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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謠傳,農民販賣農產品要登錄,否則罰款3-300萬,是真的嗎?

近日網路流傳「七月一日開始,農民販賣農產品行為是食品業中的販售業,需要作食品業登錄。不然,處三萬至三百萬元」之消息,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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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近日媒體報導中國大陸仍限制加拿大牛肉輸入,食藥署卻宣稱台灣是全球唯一尚未開放加牛進口的國家

2015年2月加拿大發生第19例BSE案例時,世界僅我國、韓國及中國大陸等3國採取暫停受理加拿大牛肉產品輸入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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