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9
食藥署啟動「107年食用油脂業稽查專案」
食用油脂為國人每日膳食攝取來源之一,為強化其製造業者源頭管理,並配合107年7月1日開始實施「不完全氫化油不得使用於食品」,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藥署)近日將啟動「107年食用油脂業稽查專案」,會同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具工廠登記且資本額3,000萬以下之食用油脂製造業者,並納入國內氫化油之輸入、製造等業者進行稽查及抽驗,以加強食用油脂之管理。
本次稽查重點為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業者登錄、標示、追溯追蹤系統、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食品添加物管理及產品回收至銷毀作業流程等項目之落實情形,並確認原料及其加工製程未使用不完全氫化油於食品,如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相關規定,所轄衛生局將依法處辦。
本次稽查重點為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業者登錄、標示、追溯追蹤系統、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食品添加物管理及產品回收至銷毀作業流程等項目之落實情形,並確認原料及其加工製程未使用不完全氫化油於食品,如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相關規定,所轄衛生局將依法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