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9

圓滿中秋食在安心,食藥署公布107年度中秋食品稽查專案執行結果

為維護民眾食用中秋應景食品安全衛生,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藥署)自107年8月起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中秋食品稽查專案,針對應景的月餅餡料製造業、連鎖或在地知名烘焙業與一般糕餅店鋪及網路販售平台加強查核,並抽驗市售月餅、蔬果類及禽畜水產品或其加工品,相關稽查及抽驗結果詳如附件。

針對月餅餡料製造業、連鎖或在地知名烘焙業等實地稽查計162家,其中83家分別因從業人員未進行健康檢查及食品添加物沒有專冊紀錄或專櫃管理等缺失,經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限期改正後複查合格。抽驗之163件月餅及餡料(含鹹蛋黃46件)經分別檢驗衛生標準、食品添加物或蘇丹色素,檢驗結果均合格,其中1件綠豆椪雖檢出之食用色素紅色六號為合法食品添加物,惟產品外包裝未標示該添加物名稱,已由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處辦。

另針對各縣市傳統市場及超市賣場等通路抽驗月餅、鹹蛋黃、餡料、禽畜水產品、蔬果及烤肉醬等產品共1,414件,其中25件檢驗不合格,分別為22件蔬果檢出農藥殘留與規定不符、2件年糕檢出去水醋酸(該類別食品為不得檢出)、1件甘草黑瓜子檢出糖精2.2 g/kg(標準2.0g/kg以下)與規定不符,其餘1,389件檢驗合格(合格率達98.2%)。相關違規產品皆已由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令業者下架回收不得販賣,並依法處辦。
此外,本次專案亦針對網路平台販售中秋節禮盒之販售及製造業者計50家進行查核,其中3家業者未完成食品業者登錄或登錄資料不完整、24家業者定型化契約未依規定登載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及產品過敏原等,另10家製造業者之從業人員未進行健康檢查,前述缺失均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限期改正後複查合格。

食藥署呼籲民眾選購月餅或伴手禮時,選購前要詳細閱讀標示,瞭解產品內容物、熱量及效期,另如於網路平台選購伴手禮盒,則務必掌握仔細「看」產品內容、進一步「查」證資料、審「慎」思量下單及留意「取」貨等4大選購原則,以確保消費權益,圓滿安心過中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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