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六條附表五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3851號
 

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六條附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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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令掃描檔
修正總說明
修正對照表
第三條附表一修正規定
第六條附表五修正規定
增修訂原因及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