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0669號
修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九條。
附修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九條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