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塑膠類之檢驗(MOHWU0002.02)」等五篇檢驗方法草案。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塑膠類之檢驗(MOHWU0002.02)」等五篇檢驗方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1. 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2. 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3. 旨揭五篇修正檢驗方法草案篇名如下:
    (一)「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塑膠類之檢驗(MOHWU0002.02)」。
    (二)「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醯胺(尼龍)塑膠類之檢驗(MOHWU0005.02)」。
    (三)「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偏二氯乙烯塑膠類之檢驗(MOHWU0024.01)」。
    (四)「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苯乙烯塑膠類之檢驗(MOHWU0030.01)」。
    (五)「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氯乙烯塑膠類之檢驗(MOHWU0026.01)」。

     
  4.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塑膠類之檢驗(MOHWU0002.02)」等五篇檢驗方法草案之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5.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六十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771
    (四)傳真:(02)26531256
    (五)電子郵件:TFDAmethod@fda.gov.tw


檔案下載

衛授食字第1071900755號
衛授食字第1071900755號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衛授食字第1071900755號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聚醯胺(尼龍))
衛授食字第1071900755號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聚偏二氯乙烯)
衛授食字第1071900755號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聚氯乙烯)
衛授食字第1071900755號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聚苯乙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