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之檢驗方法-氨代螺旋酸貝毒之檢驗」草案。
主旨:預告訂定「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之檢驗方法-氨代螺旋酸貝毒之檢驗」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 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 訂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 「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之檢驗方法-氨代螺旋酸貝毒之檢驗」草案內容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六十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771
(四)傳真:(02)26531256
(五)電子郵件:TFDAmethod@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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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授食字第1071900943號附件(檢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