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T-2毒素及HT-2毒素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T-2毒素及HT-2毒素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修正「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T-2毒素及HT-2毒素之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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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授食字第1071900877號
衛授食字第1071900877號附件(檢驗方法)
衛授食字第1071900877號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