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7821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2165

附件: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

主旨:訂定「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

公告事項:訂定「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