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阪崎腸桿菌之檢驗

公發布日:113.08.27
文  號:衛授食字第1131901676號
發布機關:衛生福利部
法規名稱: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阪崎腸桿菌之檢驗
摘  要: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阪崎腸桿菌之檢驗」,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報  (點擊連結另開視窗查閱內容)
行政院公報                   第030卷 第161期  20240827  衛生勞動篇 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8月27日 衛授食字第1131901676號 主  旨:修正「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阪崎腸桿菌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修正「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阪崎腸桿菌之檢驗」。 部  長 邱泰